2017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可推荐的奖种和受理部门:
1、可推荐奖种包括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含创新团队奖)、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通用项目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奖励工作办公室统一受理,校内承办部门为科研院综合办;专用项目由湖南省国防科工局统一受理,校内承办部门为科研院军工与重大办。
二、推荐条件和要求:
1. 推荐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申报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原则上在10年以上。
2. 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自筹经费的项目不受此条限制。
3. 2015、2016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推荐2017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推荐创新团队奖的,不受此条限制。
4.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申报湖南省科学技术奖。
5. 对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政府奖励的成果,不得再推荐参加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同一成果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推荐参加不同省科学技术奖的评审。
6. 2017年继续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经第三方机构核查,低于认定率的,省奖励委员会将实行“一票否决制”。因此,请申报单位如实填写直接经济效益,并提供新增销售额、新增利润的数据来源,如会计报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出具的财务证明和项目关联产品的销售证明等。
7. 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中的使用的专利需要提供专利登记簿副本,请提前到省知识产权局办理(办理流程http://ipo.hunan.gov.cn/bsfw/zlsq/201309/t20130911_3147832.html)。
三、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6月16日前,学院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1)报科研院综合办,科研院将根据推荐奖种下发项目推荐号和登录口令,“湖南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22.240.216.92/。
2、6月26日-7月4日,项目组按照《2017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公示内容》(附件2)提交公示材料,科研院组织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项目情况应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公示,公示结束后出具公示无异议证明。
3、7月3日前,项目组完成数据填报和数据上传,并对照《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附件3)仔细核对检查。其中,拟推荐专用项目的,项目组参照《2017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4)中模板填写推荐书纸质材料,按照手册对电子版的要求准备纸质推荐书和附件。网络申报仅按照电子推荐书模板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附对电子版本内容的脱密说明文件。
4、7月7日前,项目组提交正式纸质推荐材料,学校统一行函推荐。
对通用项目,需提交纸质推荐书2套(原始件1套,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不要封皮,打印的推荐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保持一致)及电子版光盘1套、进步奖科普类项目3套科普作品、非湖南大学完成人所在单位的公示证明(附件)报科研院综合办。通用项目不得有涉密内容。
对专用项目(涉及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的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需提交推荐书和附件(完整版)纸质版一式20份、书面推荐书(申报系统填报版本)及脱密说明文件2套、非湖南大学完成人所在单位的内部公示证明(见附件)报科研院军工与重大办。上报书面推荐书不得有涉密内容。
四、联系方式
科研院综合办:
联系人:曾志媛 刘文 地址:学校办公楼222室
联系电话:88822347 Email: zengzy@hnu.edu.cn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科研院军工与重大办:
联系人:雷强 周炎涛 地址:学校办公楼228室
联系电话:88822439
附件:
1、 项目推荐简表
2、 2017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公示内容
3、 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
4、 2017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5、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2017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7年6月12